图书馆关于催还积欠文献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0-12-13 点击数:110
各位读者:
顺畅的流通是图书馆文献得以充分利用的最重要保证之一。但我馆不少重要馆藏文献在部分读者手中长期得不到按期归还,使后来者查有记录,觅无实物,只能兴叹。
因此,本着与人方便、资源共享的原则,图书馆恳请各位读者自即日起将手中已经超期的文献(各类文献借期一月,过则逾期)到图书馆各流通部门办理归还销帐手续。
为了便于读者清欠,本馆已经分类整理积欠文献目录,备读者查阅;部分逾期文献,读者如确实需要继续使用,请带好文献实物到相关流通部门办理复制、续借手续;自即日起,相关读者在没有办理积欠文献清还手续前,本馆采取临时停借措施,待清还后立刻恢复,恳请谅解。
感谢各位读者对图书馆工作的大力支持!图书馆也将以更加科学的管理、人文的关怀、顺畅的流通与优化的馆藏,服务于全院师生的教学科研与艺术实践工作。
上海音乐学院图书馆 2008年10月6日